| (一)補助標準及金額:
一、凡家庭年收入低於40萬元而未請領政府 各項公費減免者皆可申請(扣除各低收 入戶、
殘障身分、原住民等類別學生), 每人一年補助14,000元。 二、凡家庭年收入於40萬
以上,但低於60萬元而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者皆可申請 (扣除各低收入戶、殘障
身分、原住民等 類別學生),每人一年補助10,000元。 (二)檢附證明文件:
一、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。 (包括申請學生與學生之父母、共同居住之
祖父母、未婚之兄弟姐妹,已婚且共同居 住之兄弟姐妹;已婚之學生,則計算其父母
與配偶)
二、國稅局開立之95年度全國檔全家各類所得總歸戶清單。
(三)申請方式:
凡符合本辦法申請條件之學生, 請於96年10月31日前填妥申請表 並檢附上列相
關證明文件,逕向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提出申請。
共同助學措施網址: http://mail.nhu.edu.tw/~staffair/SAO/life/desktops.htm |